關于發布“十三五”期間水質需保持控制單元相關信息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強化水環境質量目標管理,督促地方實現斷面水質穩定達標,我部根據2014年考核斷面水質年均值數據,對“十三五”期間水質需保持不變的控制單元相關信息匯總整理,現予以公布。
請“十三五”期間水質需保持控制單元涉及的有關地方政府,按照水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的原則,加大管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嚴格環境監管,確保自2016年起斷面水質不下降。同時,歡迎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特此公告。
聯系方式:(010)66556263
環境保護部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