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環境保護部部分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更名的通知
環境保護部華北、華東、華南、西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根據中央編辦批復精神,現就部分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更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環境保護部北方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更名為環境保護部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二、環境保護部上海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更名為環境保護部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三、環境保護部廣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更名為環境保護部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四、環境保護部四川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更名為環境保護部西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請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事業單位法人變更登記等手續。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題詞:環保 監督站 更名 通知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機關各部門,各派出機構、直屬單位,駐部紀檢組監察局,審計署資源環保審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