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全國環境保護優秀培訓教材評選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遼河保護區管理局,機關各部門,各派出機構、直屬單位:
根據《關于印發〈全國環保系統貫徹落實《2013-2017年全國干部教育培訓規劃》實施意見〉的通知》(環辦〔2014〕13號)部署,為進一步加強環保培訓教材體系建設,提高培訓科學化水平,我部組織制定了《全國環境保護優秀培訓教材評選辦法》。現予印發,請結合實際遵照執行。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4年12月30日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4年12月3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