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2016年第一期國家環保標準專題培訓班的通知
機關各有關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相關環保標準項目承擔單位:
為貫徹落實《環境保護法》和《關于調整機關部分司局“三定”方案的通知》(環人事〔2016〕26號)及部長專題會審議通過的《關于環保標準管理分工方案及近期重點工作》,加強國家環保標準管理,提高工作質量,有效支撐環保執法監管工作,根據《環境保護部2016年度業務培訓計劃》(環辦人事函〔2016〕345號),我部決定舉辦2016年第一期國家環保標準專題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
2016年8月19日至20日(18日報到、21日返程)。
二、培訓地點
環境保護部北戴河環境技術交流中心(秦皇島市北戴河區鷹角路2號,電話0335-7093088)。
三、培訓內容
(一)環保標準體系現狀與近期工作重點;
(二)《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辦法》及《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管理辦法》修訂要點;
(三)污染物排放標準制修訂技術要點和經驗介紹;
(四)污染物排放標準實施評估技術要點;
(五)環境監測方法標準制修訂技術要點和經驗介紹。
四、培訓對象
(一)環境保護部環評司、監測司、水司、大氣司、土壤司、生態司負責標準管理的同志,每司1人。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科技標準處處長或具體負責標準工作的同志,每省份1人。
(三)2016年度新立項國家環保標準項目承擔單位的相關負責人(單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或主要執筆人),每個項目1-2人,每個單位不超過3人。
(四)2017年度承擔國家環保標準項目承擔單位的相關負責人,每個項目1-2人,每個單位不超過3人(由環境保護部環境標準研究所負責通知)。
五、其他事項
(一)本期培訓由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主辦,環境保護部環境標準研究所、北戴河環境技術交流中心承辦。請各單位統一組織報名,2016年8月10日前將培訓班報名表(見附件)通過傳真及電子郵件反饋環境保護部環境標準研究所。
(二)參加培訓人員培訓費(含食宿費)由我部承擔,往返交通費用由學員派出單位負責。因場地和經費限制,請勿超額派員。本期培訓班不安排接送站。
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一)環境保護部環境標準研究所 盧延娜、張虞
電話:(010)84934068
傳真:(010)84919396
Email:zhangyu@craes.org.cn
(二)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 范真真、李曉弢
電話:(010)66556216
傳真:(010)66556213
Email:biaozhun@mee.gov.cn
附件:培訓班報名表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6年7月21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環境標準研究所、北戴河環境技術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