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全國“12369”環保舉報工作情況的通報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2016年,各級環保部門以解決公眾普遍關心的突出環境問題為導向,重點推進全國環保舉報數據聯網,不斷增強舉報管理的專業化和制度化水平,切實解決了一大批關系公眾切身利益的環境問題。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2016年,各級環保部門共同努力,保障了全國“12369環保舉報管理平臺”(以下簡稱管理平臺)的建成運行,完成全國環保舉報數據聯網的工作目標,實現各級“12369”熱線電話、微信、網絡等舉報渠道整合和“國家-省-市-區縣”四級數據互聯共享。截至2016年底,管理平臺共接到舉報263009件,其中電話舉報185919件,微信舉報65882件,網絡舉報11208件。
從全年來看,各地環保舉報工作取得較大進展。一是數據聯網工作平穩推進,其中福建、山西、河北、云南等省周密部署,組織有力,數據聯網工作深入到位;二是管理水平不斷增強,新疆成立全自治區統一的舉報受理中心,工作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安徽省對下級工作情況及時抽查,定期通報督辦,配合聯網工作開展全面培訓,工作能力明顯提升;三是舉報辦理效能持續優化,其中上海、浙江省(市)辦理舉報及時高效、答復完整規范,公眾滿意率較高。以上省(區、市)在2016年環保舉報工作中成績突出,特提出通報表揚。
二、存在問題
2016年,全國“12369”環保舉報工作仍存在個別地方重視不夠,能力不足,工作中暴露出一些問題:
(一)聯網工作落實不到位。青海、四川、天津等省(市)部分地市(區)未按我部要求在環保局官方網站加掛全國統一的網絡舉報平臺(見附件1);甘肅、吉林、青海、內蒙古等省(區)使用管理平臺記錄電話舉報數量相比歷年環境信訪統計數據明顯過少(見附件2);黑龍江、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省(地區)電話記錄不及時,與當地微信、網絡舉報相比辦理周期差異過大;江蘇、廣西、四川等省(區)通過數據對接上傳電話舉報數據質量不高,缺失多項關鍵信息字段;寧夏、陜西等省(區)數據對接工作滯后,經常出現數據異常或丟失。
(二)熱線網絡不暢通。陜西、青海、遼寧省級舉報熱線4次抽查中有2次以上未能接通,吉林、河南、廣西、西藏、陜西、青海省(區)部分地市在4次抽查中有3次以上未能接通(見附件3)。
(三)舉報辦理不及時。全國共有204件微信舉報、61件網絡舉報未按期受理,其中江蘇、黑龍江、遼寧、河南、湖南省各有10件以上;共有360件微信舉報、61件網絡舉報、121件電話舉報未按期辦結,其中黑龍江、貴州、河南、江西、江蘇、吉林、遼寧、廣東省各有20件以上(見附件2)。
(四)舉報反饋不規范。個別地區在填寫舉報答復信息時隨意性較強,要素不完整、用語不準確等問題時有發生,對于公眾集中反映的問題重視不夠,簡單套用模式化答復。部分地市、區縣級環保部門在收到上級抽查意見后仍未引起重視,各級環保部門修改發回的232條答復中有123件未修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夯實環保舉報數據聯網工作。要在官方網站統一加掛網絡舉報平臺,直接使用管理平臺記錄電話舉報的地區要及時規范錄入舉報信息,采用對接方式上傳電話舉報的地區要強化數據質量,保障傳輸時效性。有條件的地區要逐步開通區縣級環保部門權限,將環保舉報數據完整納入管理平臺,為大數據研究和應用打好基礎。
(二)強化環保舉報工作管理。要根據舉報工作發展需要,進一步加強機構職能和隊伍建設,進一步暢通各類環保舉報渠道,進一步規范環保舉報辦理環節。重點保障環保舉報受理和辦結的及時性,提高舉報信息反饋質量。
(三)提高舉報案件查處質量。要加強對環保舉報的查處和落實,同時充分發揮管理平臺作用,對區域舉報案件進行全面分析,盡早精準發現公眾舉報熱點問題,加大案件督辦力度,從源頭上解決環境污染問題、化解矛盾糾紛,避免案件因長期未能解決而引發不良社會影響。
(四)加大信息公開與宣傳力度。要按照《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要求,定期公開本級辦理情況,充分發揮媒體和公眾監督作用,環境保護部將定期抽查并予以通報。同時加大對環保舉報的宣傳力度,全面公開舉報渠道、工作程序和辦事流程等信息,鼓勵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切實維護自身及公眾環境權益。
3.全國各省、地市級“12369”環保舉報熱線運行檢查情況表(2016年)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