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妥善處置嘉陵江(廣元段)鉈污染事件情況的通報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2017年5月,嘉陵江廣元段發生鉈污染事件,對當地群眾生產生活造成影響。事件發生后,黨中央、國務院領導高度重視,國務院領導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我部立即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協助地方開展應急處置。四川、陜西兩省緊密配合,科學有序開展污染排查、應急監測、供水保障等應急處置工作,迅速查明肇事企業并切斷污染源頭,事件得到妥善處置。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事件基本情況
2017年5月5日18時,四川省廣元市環境保護局例行預警監測時發現嘉陵江由陜入川斷面水質異常,西灣水廠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鉈濃度超標4.6倍(《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表3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項目),立即向四川省環境保護廳和廣元市人民政府報告。四川省環境保護廳立即趕赴現場指導應急處置工作。廣元市人民政府按照《廣元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立即啟動Ⅱ級應急響應,成立應急指揮部,部署開展應急供水、調蓄稀釋、水廠工藝改造等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同時,廣元市立即將相關情況通報陜西省漢中市,兩地迅速聯合對嘉陵江沿線干流、支流河道開展污染源頭排查,通過采樣監測、科學分析等工作,鎖定陜西省漢中市寧強縣燕子砭鎮漢中鋅業銅礦有限責任公司為肇事企業。陜西省漢中市人民政府制定應急整治方案,組織有關部門和企業采取有效措施切斷污染源。5月10日20時起,嘉陵江各監測斷面全線達標;11日,廣元市人民政府終止應急響應。
事件取得階段性進展后,川陜兩省成立嘉陵江流域鉈超標事件聯合調查組開展事件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及責任。將漢中鋅業銅礦有限責任公司經理等9名涉嫌違法人員移交公安機關,其中4人因涉嫌環境污染犯罪被正式批捕。目前,正在對相關部門監管責任開展調查。
二、事件應對特點
在本次事件處置過程中,川陜兩省協同作戰、科學處置,1天內實現恢復性供水,3天內排查鎖定污染源,7天解除應急狀態,突發環境事件得到妥善處置,保障了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避免了污染向下游擴散。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特點。
(一)強化預警,第一時間響應。廣元市針對飲用水水源地建立了嚴格的監測預警機制,設立水質自動預警站,并定期開展109項指標監測分析,全面監控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狀況,努力實現“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預警”的目標。在此次開展的例行監測工作中,及時發現水質超標情況,并啟動應急響應,準確監測出污染帶前鋒、峰值和尾部,為有效處置事件、查明污染源頭,爭取了寶貴的時間。
(二)區域聯動,聯合開展工作。突發事件處置中,川陜兩省及時建立信息互通機制,指定專人負責信息溝通,共享隱患排查、污染治理、案件偵辦等進展情況信息,確保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開展。為盡快鎖定污染源,川陜兩省公安、環保等相關部門建立聯合執法機制,通過上下游交叉執法、多部門“拉網式”排查等方式查找污染源。兩省環境監測部門,協作優化監測方案和監測點位,在嘉陵江沿線共設置29個應急監測斷面,監控水質變化情況,同步監測采樣分析,為事件處置提供及時、準確的數據支撐。
(三)科學分析,快速有序處置。廣元市人民政府聘請供水、環保等方面專家成立專家組,充分依托專家力量,對每天監測、排查信息進行研判分析,為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事件處置過程中,專家組依靠氣象、水文等相關數據,通過指痕溯源、模型模擬等手段,及時、準確核算出肇事企業生產過程信息,還原污染物產生量和嘉陵江廣元段污染過程,為事件調查、責任認定提供依據。
(四)及時公開信息,回應群眾關切。為消除群眾疑慮,廣元市人民政府第一時間發布官方信息《嘉陵江水質污染應急監測快報》等84期,及時通報事件進展和監測情況,全國70余家媒體平臺跟蹤轉載。同時,持續開展輿情監測,針對媒體和公眾普遍關注問題,主動答疑釋惑,對穩定社會情緒起到積極作用。
川陜兩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視此次嘉陵江廣元段鉈污染事件應對處置工作,特別是四川省廣元市嚴格落實屬地責任,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以保障民生為根本,積極應對,為妥善處理此次事件、有效減輕環境損害發揮重要作用。希望各級環保部門認真學習借鑒此次事件處置經驗,加大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強化地方監測預警體系建設,推進部門間、區域間環境應急聯動,提高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能力,確保國家環境安全。
特此通報。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7年7月10日
抄送: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廣元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