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哈爾濱市執行火電廠和鍋爐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有關問題的復函
黑龍江省環境保護廳:
你廳《關于哈爾濱市執行火電廠和鍋爐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請示》(黑環發〔2017〕171號)收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同意你廳提出的關于哈爾濱市執行《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的特別排放限值的請示。建議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公告執行。
特此函復。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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