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表揚全國生態環境十年變化(2000-2010年)遙感調查與評估項目中表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的通報
環生態〔2016〕154號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環境保護部有關直屬單位,中科院有關研究院(所、中心):
由環境保護部和中科院聯合實施的全國生態環境十年變化(2000-2010年)遙感調查與評估項目(以下簡稱項目)已經順利完成,項目成果已上報國務院。國務院領導同志作出重要批示,給予充分肯定。項目調查評估成果已在“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制訂、全國生態保護紅線劃定以及全國生態功能區劃修編等工作中得到應用。
為樹立典型、表揚先進,進一步調動和發揮項目任務承擔單位和相關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更好地共同推動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經研究,環境保護部和中科院決定聯合對項目實施過程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45個集體和158名個人給予通報表揚。
希望受到通報表揚的集體和個人珍惜榮譽,發揚成績,為生態環境保護事業再立新功。有關單位和人員要以先進典型為榜樣,努力推進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等工作,為加強生態文明建設、開創生態環境保護事業新局面作出新的貢獻。
附件:全國生態環境十年變化(2000-2010年)遙感調查與評估項目通報表揚集體和個人名單
環境保護部
中 科 院
2016年10月30日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6年11月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