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466號議案的答復意見
你委轉來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466號“關于啟動生物安全立法的議案”收悉。經研究,根據我部職責,提出如下意見:
生態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生物安全是生態安全的基石。近年來,隨著轉基因技術在我國的推廣,與轉基因生物有關的食用安全及環境安全等問題逐漸凸顯。轉基因生物有可能通過改變自然生態系統中各物種的競爭關系,破壞生態系統的平衡和生物多樣性。生態環境和物種受到轉基因生物的影響后,可能會進一步威脅人體健康。做好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形勢緊迫、意義重大。
國家歷來重視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工作。1993年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發布《基因工程安全管理辦法》,2001年國務院發布《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2002年農業部陸續發布《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以上條例與辦法共同構成了現階段我國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體系的基礎。但是這些條例與辦法多是從部門管理角度制定的,導致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存在多頭管理、缺乏統一指導與有效監督等問題。因此,亟需一部全面、系統的法律來規范和指導我國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我部贊同代表們提出的啟動生物安全立法的建議,這將有助于解決我國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對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和人民群眾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議案中提出的框架結構、基本制度、管理程序等,可在后續立法工作中參考借鑒。
建議你委盡快啟動生物安全立法工作。我部將結合自身職責,積極配合,主動試點,積累經驗,及時報告工作進展情況,提出合理建議。
以上意見,供參考。
聯系人:環境保護部生態司 郭汝清
聯系電話:(010)66556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