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頒發中國電建集團核電工程公司民用核安全設備安裝許可證的通知
中國電建集團核電工程公司:
你公司《關于申請繼續進行核安全設備安裝許可證取證審查的請示》(中電建核發〔2016〕440號)收悉。經研究,現通知如下:
根據《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及其配套規章的要求,我局對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設備安裝許可證取證申請進行了審查,認為你公司在所申請的民用核安全設備安裝方面具備了《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三條及《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制造安裝和無損檢驗監督管理規定》第八條所要求的各項能力,決定向你公司頒發《民用核安全設備安裝許可證》(國核安證字A(18)01號)(見附件)。許可證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
你公司應按照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和條件,開展民用核安全設備安裝活動,確保民用核安全設備安裝質量。
附件:民用核安全設備安裝許可證(國核安證字A(18)01號)
國家核安全局
2018年1月30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華北、華東、華南、西南、西北、東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蘇州核安全中心,中機生產力促進中心。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8年1月3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