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湖南核工業宏華機械有限公司核電站廢舊金屬熔煉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湖南核工業宏華機械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核電站廢舊金屬熔煉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評的請示》(宏華經管字〔2017〕73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核電站廢舊金屬熔煉項目位于湖南省衡陽市你公司現有廠區內,內容包括新建一座金屬熔煉回收廠房和配套的設備,形成300噸/年的核電站廢舊金屬處理能力。該新建項目用于處理來自核電站二回路工藝系統、輔助配套系統檢修維護中產生的輕微污染廢舊金屬,最終產品為廢物固化桶內的屏蔽套,返回核電站使用。
二、報告書的編寫格式和內容滿足相關標準的要求;報告書中給出的評價標準基本合理;確定的劑量控制值合理;三廢系統的描述及其各種廢物的去向描述清晰;評價結論可信;該項目在正常運行情況下對工作人員和公眾造成的輻射劑量很低,事故條件下對公眾造成的輻射劑量是可以接受的。我部同意該環境影響報告書。
三、項目建設及運行中應重點做好的工作
(一)加強施工期環境保護工作,確保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
(二)嚴格控制產品的去向,防止其流出核工業系統使用。
(三)做好流出物監測與環境監測;做好產品和廢鋼渣所含放射性核素的檢測;確保以上監測與檢測的相關信息記錄完整,并妥善保存。
(四)強化管理,加強質量保證與核安全文化建設,確保建設與運行過程中的輻射安全與工業安全。
四、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工程竣工后,須按規定程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五、我部委托湖南省環境保護廳協同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負責該項目的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工作。
六、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后20個工作日內,將批準后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我部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和湖南省環境保護廳,并按規定接受其監督檢查。
環境保護部
2017年11月14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湖南省環境保護廳,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7年11月1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