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民用核安全設備經驗反饋平臺試運行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民用核安全設備經驗反饋,實現信息有效共享,避免類似問題重復發生,我司組織開發了民用核安全設備經驗反饋平臺,已于2024年1月29日上線試運行。各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經驗反饋工作,按照《民用核安全設備經驗反饋平臺用戶手冊》及時在線填報,并分析原因、總結經驗、制定措施、有效應用,扎實推進民用核安全設備經驗反饋信息化工作。相關要求如下。
(一)各單位應盡快完善相關管理程序,及時、準確、客觀填報經驗反饋信息,確保內容真實、完整、有效,杜絕虛假、隱瞞、不實情況,避免泄露涉密信息。
(二)各單位應及時對線上經驗反饋信息開展收集、篩選、分析、整理等工作,總結相關實踐經驗,防止同類問題重復發生,不斷提升核安全設備質量管理水平。針對有監管要求的通報類經驗反饋應及時按要求響應。
(三)持證單位在按照《民用核安全設備制造階段不符合項監督管理要求》(國核安發〔2016〕84號)相關規定上報不符合項的同時,參照時限要求將相關信息轉化為經驗反饋信息進行填報。
(四)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督促持證單位及時開展線上填報工作,切實將質量管理要求落實到經驗反饋工作中,有效保證設備、工程和服務質量。
(五)各相關單位應及時明確職責分工與接口工作,于2024年2月28日前通過郵箱(nnsadnc@mee.gov.cn)反饋分管領導和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及聯系方式。
(六)核安全監管部門將在監督檢查中對經驗反饋要求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針對未按要求填報、未及時填報的情況,將以適當方式進行通報。
生態環境部核設施安全監管司
2024年2月7日
(此件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