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啟用瑯琊灣外臨時性海洋傾倒區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傾廢管理條例》等的相關規定,為滿足有關海域疏浚物的傾倒需求,即日起設立瑯琊灣外臨時性海洋傾倒區,具體信息如下:
瑯琊灣外臨時性海洋傾倒區,是以119°52′28″E,35°33′27″N;119°52′28″E,35°32′23″N;119°54′19″E,35°33′16″N;119°54′19″E,35°33′27″N四點連線圍成的區域,面積3.23平方公里,用于處置符合相關標準和要求的疏浚物。
特此公告。
生態環境部
2021年8月19日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1年8月2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