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技術指南 名詞術語》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國辦函〔2022〕17號),規范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現批準《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技術指南 名詞術語》為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并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技術指南 名詞術語》(HJ 1310-2023)
該標準自2023年11月1日起實施。
標準內容可在生態環境部網站(http://www.lanlitx.com)查詢。
特此公告。
生態環境部
2023年10月23日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3年10月2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