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同意生態環境部水土污染協同控制與聯合修復重點實驗室通過驗收的函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成都理工大學:
《關于申請對國家環境保護水土污染協同控制與聯合修復重點實驗室組織驗收的請示》(川環〔2022〕51號)收悉。根據有關規定,經組織專家審核,生態環境部水土污染協同控制與聯合修復重點實驗室完成了《重點實驗室建設計劃任務書》中確定的建設任務,達到了驗收要求,經研究我部同意該重點實驗室通過驗收。
請重點實驗室依托單位成都理工大學在已有工作基礎上,繼續加大支持力度,充分發揮重點實驗室作用,圍繞國家土壤與地下水重點任務,加強合作交流,強化科學研究與環境管理的結合,進一步為我國生態環境工作提供科技支撐。
附件:重點實驗室名稱、主任和依托單位
生態環境部
2024年10月24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科技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各生態環境部重點實驗室。
附件
重點實驗室名稱、主任和依托單位
重點實驗室名稱 |
實驗室主任 |
依托單位 |
生態環境部水土污染協同控制與聯合修復重點實驗室 |
裴向軍 |
成都理工大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