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批準《田灣核電站1、2號機組維修大綱(C1版)》和《田灣核電站3、4號機組維修大綱(B1版)》的通知
江蘇核電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審查田灣核電站1、2號機組維修大綱(C1版)和3、4號機組維修大綱(B1版)的請示》(蘇核發〔2025〕66號)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要求,我局對你公司提交的申請文件進行了技術審評,認為你公司《田灣核電站1、2號機組維修大綱(C1版)》《田灣核電站3、4號機組維修大綱(B1版)》是可以接受的,現予批準。
你公司應嚴格遵守我局批準的維修大綱,每年對PSA模型開展一次內部評估,確保田灣核電站1-4號機組運行安全。
國家核安全局
2025年3月1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生態環境部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5年3月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