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新疆天業集團新疆天蒙匯澤煤業開發有限公司新疆昌吉白楊河礦區天業煤礦240萬噸/年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新疆天蒙匯澤煤業開發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上報新疆天業集團新疆天蒙匯澤煤業開發有限公司新疆昌吉白楊河礦區天業煤礦240萬噸/年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天蒙匯澤〔2024〕12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項目概況及總體意見
該項目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圖壁縣,井田面積12.35平方公里,設計可采儲量1.65億噸,服務年限49.1年,設計規模240萬噸/年。項目設計開采侏羅系中統西山窯組共7個煤層,為不黏煤,屬高瓦斯礦井,采用斜井開拓、綜采一次采全高采煤和綜合機械化放頂煤采煤工藝、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全井田共劃分2個水平2個采區,首采區為一采區,面積3.9平方公里,服務年限15.8年。配套建設同等規模選煤廠,采用智能干選和風選工藝。項目建設主斜井(長1437米,凈斷面19.55平方米)、副斜井(長1298米,凈斷面20.5平方米)、回風平硐(長2489米,凈斷面22.88平方米)、瓦斯抽采泵站等主體及其輔助工程,原煤倉(2座,單座容量10000噸)、產品倉(2座,單座容量10000噸)、矸石倉(1座,容量600噸)、全封閉輸煤(矸)棧橋(共4條425米)等儲運工程,以及供熱鍋爐房(2臺3兆瓦電熱水鍋爐、3臺4噸/小時電蒸汽鍋爐)、乏風和礦井水余熱利用裝置、礦井水處理站(規模28800立方米/日)、生活污水處理站(規模720立方米/日)、矸石井下充填系統(充填能力30萬噸/年)、危廢暫存庫等公用及環保工程。產品煤采用新能源貨車經公路運輸9.1公里,再經擬建呼圖壁縣白楊河礦區專用鐵路外運。專用鐵路未建成前,采用新能源貨車運輸。本工程抽采瓦斯全部用于瓦斯發電,瓦斯電站和鐵路專用線單獨環評。
該項目是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復的新疆昌吉白楊河礦區規劃新建項目,總體符合規劃環評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以發改辦能源〔2020〕364號文件將該項目納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十三五”煤炭規劃建設項目,國家能源局以國能發煤炭〔2020〕72號文件核準項目按240萬噸/年進行建設。項目實施將對生態、地下水、大氣環境等產生不利影響,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本批復所提要求后,該項目所產生的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一定緩解和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評價結論和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生態影響。該項目位于天山北坡中段低山丘陵煤炭資源開發、跡地恢復生態功能區,地貌以中山、中低山為主,地勢總體西南高、東北低。土地利用類型以灌木林地、天然牧草地為主。首采區、全井田開采后地表沉陷面積分別為3.04平方公里、7.63平方公里,沉陷主要表現形式為沉陷裂縫,局部地形坡度較大的區域可能會引發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造成次生生態破壞,沉陷破壞以重度為主。井田內分布有天保林(包括呼圖壁林場天保工程區重點公益林、二級國家級公益林、地方公益林)、尖夾溝巖畫等文物保護單位,煤炭開采將對其造成一定不利影響。井田北邊界外分布有新疆天山百里丹霞地質自然公園(最近約0.15公里)。
(二)水環境影響。井田南邊界處分布有小東溝河,穿越井田0.9公里。評價范圍內無井(泉)分布。煤炭開采將破壞侏羅系中統西山窯組含水層(煤系含水層),以礦井水形式排至礦井水處理站。若礦井水及生活污水等直接排放、污(廢)水處理設施等區域發生滲漏等,將對水環境和土壤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三)其他環境影響。施工期產生的揚塵、固體廢物、噪聲等,運營期原煤篩分、破碎、轉載以及矸石破碎等環節產生的揚塵等,煤礦開采產生的瓦斯等,通風機、破碎機等設備產生的噪聲等,將對周邊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三、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生態保護措施。對呼圖壁林場天保工程區重點公益林分布區禁采并在其外圍留設足夠保護煤柱。對尖夾溝巖畫留設足夠保護煤柱。按照“邊開采、邊修復”的要求,編制生態保護及修復實施方案,采用自然恢復和人工修復相結合的方式,因地制宜采取裂縫充填、土地平整、土壤培肥、補植補播等修復措施,保證公益林生態功能不降低,使用原生表土及鄉土物種,重建與周邊生態環境相協調的植物群落,保護和恢復生物多樣性,形成可自然維持的生態系統。建立地表沉陷巖移觀測和生態監測系統,開展巖移變形跟蹤觀測和生態影響長期跟蹤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及時優化禁采及保護煤柱留設方案,確保實施效果。加強坡度較大區域的地表巖移觀測,及時采取預防措施,避免因滑坡、崩塌等帶來的次生生態破壞。配合地方有關部門適時開展礦區環境影響跟蹤評價,深入分析礦區開采對新疆天山百里丹霞地質自然公園、公益林等環境保護目標的影響。
(二)水環境保護措施。在小東溝河鄰近井田側河道管理范圍外留設300-500米寬的保護煤柱。制定并落實地下水水質、水位跟蹤監測計劃,開展導水裂縫帶發育高度觀測。新建一座生活污水處理站,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后全部回用于工業場地綠化、道路灑水、選煤廠地面沖洗及除塵用水。新建一座礦井水處理站,礦井水經深度處理后優先回用于本工程井下消防、矸石充填、防火灌漿、選煤廠地面沖洗、道路灑水降塵等,剩余礦井水經呼圖壁白楊河礦區再生礦井水綜合利用示范項目輸水管道至昌吉州呼圖壁河流域生態綜合示范治理與綠色產業融合發展EOD項目綜合利用。加快推進礦井水綜合利用項目的建設,確保與本工程同步投運,礦井水綜合利用依托項目未建成運行之前本工程不得投運。跟蹤監測礦井水水量、礦化度等指標變化情況,結合不同開采階段進一步優化礦井水處理工藝和綜合利用方案。加強水處理設施的運行和維護管理,確保各類污(廢)水經處理達標后全部綜合利用。實施分區防滲,對危廢貯存設施、污水處理設施等區域實施重點防滲。濃鹽水蒸發結晶,結晶冷凝水全部綜合利用。
(三)大氣污染防治措施。不設燃煤鍋爐,采用電鍋爐、乏風余熱和礦井水余熱等供熱。做好施工期和運營期揚塵污染防治,車輛和施工機械的廢氣排放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鼓勵優先選用新能源施工機械和車輛。場內采用全封閉式輸煤棧橋,轉載點封閉并設置濕式負壓除塵器;原煤、產品煤、矸石采用封閉式筒倉(棚)貯存;智能干選車間、風選車間、矸石充填系統破碎機采用濕式負壓、布袋和旋風除塵等。嚴格落實《甲烷排放控制行動方案》要求,加強對煤礦甲烷的監測和排放控制。在符合國家相關政策和技術要求的情況下,抽采瓦斯應全部綜合利用,瓦斯電站應與本工程同步投運。配合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加快推動鐵路專用線建設,確保與本工程同步建成投運。
(四)其他環境保護措施。因地制宜選擇合理的矸石綜合利用方式,掘進矸石全部回填井下巷道,不出井;選煤矸石部分用作井下滅火灌漿材料,剩余部分經矸石充填系統充填井下。礦井水處理站污泥脫水后摻入產品煤;生活污水處理站污泥脫水后按規定交有關部門處理,生活垃圾交環衛部門處理,結晶雜鹽按有關規定處置,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加強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的環境管理。
四、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建立內部生態環境管理體系,明確機構、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應將優化和細化后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概算納入設計以及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并明確責任。制定并落實施工期和運營期生態環境監測方案,根據結果持續優化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項目應按照240萬噸/年的規模建設和生產,不得擅自增加規模。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重新報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項目建成后,應按規定程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項目驗收后適時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后評價。首采區服務年限期滿后,后續采區繼續實施開采的,應當另行開展環境影響評價。
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八師生態環境局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后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要加強對“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生態環境部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等單位按職責開展相關監管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將批準后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批復文件分送上述部門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八師辦公室,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5年1月1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八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八師生態環境局,新疆天業(集團)有限公司,中煤西安設計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生態環境部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5年1月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