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喜環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基層生態環境保護監管信息化建設的建議”由我部辦理。經認真研究,答復如下:
我部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信息化工作,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網絡強國的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智慧高效的生態環境信息化體系建設,認真落實“四統一”(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建設、統一運維)和“五集中”(數據、資金、人員、技術、管理)管理要求,加快推進基層生態環境信息化建設,持續提升基層生態環境監管信息化水平。
一是基本完成信息化基礎建設。網絡建設方面,建成縱向貫穿部、省、市、縣四級生態環境系統的業務專網,為基層生態環境業務數據的高效傳輸、應用提供了重要支撐。數據建設方面,建成生態環境信息資源中心,全面匯聚部內業務系統數據,形成覆蓋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環境污染防治、自然生態保護、核與輻射監管等生態環境業務領域的基礎數據庫。政務服務方面,優化在線服務,全面實現部本級行政許可事項“一網通辦”,各事項辦事用戶信息、辦件數據、電子證照目錄信息全量、實時匯聚至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為企業和群眾提供“一站式”服務。
二是持續加強數據資源跨部門跨層級共享共用。我部依托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和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發布數據目錄208條共計2830個信息資源,向各地方各部門提供數據接口調用服務。依托部信息資源中心,向全國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回流包括排污許可、環境監測、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等45類數據資源,有效支撐各地方各部門業務工作。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6〕51號),我部結合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際,持續規范強化數據資源管理,對數據資源匯交、共享、使用、更新等作出進一步規范。
三是積極推動監測數據共享。推進國家與地方監測數據共享。探索建立國家、省、市三級監測數據聯通共享機制。截至2022年2月,全國已聯網地方空氣站3377個,地方水質自動站2816個,聯網數據在全面掌握全國環境質量狀況、精準分析區域環境質量變化趨勢、重大活動環境質量保障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加強與部門間監測數據共享。我部與自然資源部、水利部、中國氣象局等部門逐步推進地表水、地下水、氣象等監測數據“點對點”互聯共享。2021年,實現我部6000余個地表水和地下水環境監測點位、自然資源部10171個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點位、水利部10298個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點位的數據共享,形成了地下水環境監測統一規劃、分工實施、數據共享的工作機制。
我部高度重視基層環境執法信息化建設,持續加強對地方環境執法信息化工作的宏觀指導。各級生態環境部門不斷深化移動執法系統建設應用,升級改造拓展系統功能,形成可復制的經驗做法,為地方環境執法信息化工作提供基礎保障。我部每年舉辦全國環境監管執法信息化建設應用培訓班,加強交流環境執法信息化建設經驗,推廣典型經驗做法,提升地方環境執法信息化工作水平。2021年,西藏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實現執法數據與部環境監管執法平臺聯網報送,標志著移動執法系統建設全覆蓋。山東省主動升級改造移動執法系統,構建了“互聯網+綜合執法+服務企業”的監管執法新模式。
下一步,我部將立足全國生態環境一盤棋,加強生態環境信息化頂層規劃設計,加強對基層生態環境信息化的指導和建設。一是強化生態環境數據共享,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信息資源中心數據共享樞紐作用,為各地方和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提供生態環境數據共享服務。強化重點區域和重點流域監測數據的提前預警、關聯分析、綜合研判。二是加強執法信息化建設,構建以移動執法系統為核心的執法信息化管理體系,優化執法方式,提升執法效能。三是加強基層信息化培訓交流,以信息化手段為抓手,提升基層環境監管的精細化、精準化水平。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生態環境部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