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雨東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任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確保一泓清水永續北上的提案”,由我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 水利部、國家林草局辦理。經認真研究,答復如下。
一、關于支持水源區生態環境保護建設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中央財政設立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引導地方政府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提高生態功能重要地區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能力。目前,四川省萬源市、重慶市城口縣已作為重點補助縣域納入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范圍。2023年,中央財政下達四川省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65.77億元,同比增加5.16億元;下達重慶市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29.56億元,同比增加1.26億元。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屬于財力性轉移支付,由中央財政下達到省一級,省級財政可統籌用于支持地方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二、關于支持任河流域水文現代化建設
(一)推進流域水文基礎設施建設。目前,任河流域設有水文站5處。2023年,水利部按“應設盡設、應測盡測、應在線盡在線”原則,開展了新一輪漢江流域水文水質監測站網規劃,編制了《丹江口庫區及其上游流域水文水質監測系統建設實施方案》,任河流域已納入建設范圍。通過近幾年水文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開展水文站提檔升級,進一步提升水文測報能力和服務水平,為水災害防御、水資源管理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撐。
(二)加強流域水旱災害防御支撐。2010年以來,中央水利發展資金持續支持重慶市城口縣、四川省萬源市、陜西省紫陽縣(以下簡稱3縣市)開展山洪災害監測預警能力提升等山洪災害防治項目建設,初步構建了非工程措施與工程措施相結合、專業防治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山洪災害防御體系。2024年,安排3縣市中央水利發展資金223萬元,用于開展小流域監測能力提升、山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山洪災害防治設施維修養護等項目建設,持續提升山洪災害監測預警能力。
(三)強化水生態環境監測。我部高度重視任河流域水生態環境監測工作,“十四五”期間設置國控監測斷面4個,按月開展水生態環境形勢分析會商和汛期污染強度監測分析,精準識別突出環境問題和工作滯后地區,實施預警通報、跟蹤督辦,推動任河流域水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水利部在任河流域設有水質監測斷面10個,《丹江口庫區及其上游流域水文水質監測系統建設實施方案》提出2025年前新增水質斷面2個;現有10個水質監測斷面數據已納入《丹江口庫區及其上游流域和中線總干渠水文水質監測分析評價月報》,每月對任河流域水質狀況進行評價。
三、關于支持生態產業和林業資源綜合利用
國家高度重視包括任河流域在內的丹江口庫區及其上游生態建設工作,積極支持地方抓好河湖生態空間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和種群恢復等工程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林草局等相關部門將“大巴山區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生態修復工程”納入《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規劃(2021-2035年)》,并編制印發《長江重點生態區(含川滇生態屏障)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建設規劃(2021-2035年)》,進一步部署鄂西北山地和丹江口庫區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生態修復等重點項目,支持丹江口庫區及其上游流域人工造喬木林、退化林修復,持續推動丹江口水源涵養地生態保護修復。
為拓寬生態環境保護投融資渠道,引導金融資金精準投入,我部與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11家金融機構建立合作關系,印發《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儲備庫入庫指南(試行)》,建成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儲備庫,支持EOD模式等市場化的生態環保項目。“十四五”以來,已指導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流域8個EOD項目進入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儲備庫并向金融機構推送,已獲得金融機構授信35余億元。
四、關于支持水污染防治和水土流失治理
國家發展改革委已將任河流域納入《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規劃》,統籌推進水污染防治、水土流失治理、生態保護修復和經濟社會發展,切實保護好水源水質安全。“十四五”以來,累計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60億元,支持包括任河流域在內的水源區加強城鎮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實施了一批城鎮污水垃圾收集處理設施建設、河道底泥清淤、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水土保持等項目。
“十四五”以來,我部配合財政部分別下達重慶市、四川省、陜西省水污染防治資金15.5億元、45.5億元、39.7億元,支持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態保護修復、水污染防治監管能力建設等工作。水利部將3縣市相關鄉鎮納入《進一步加強丹江口庫區及其上游流域水質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治理范圍,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累計安排3縣市水土保持中央資金0.73億元和增發國債資金1.44億元,支持地方因地制宜開展小流域綜合治理,在防治水土流失、保障庫區水質安全、改善水源區生態環境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國家林草局等部門,進一步加大任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支持力度,持續推進水環境綜合治理、生態保護修復、生物多樣性保護、水土保持等工作;完善流域水環境監測網絡,加強監測與分析評價,提高監測自動化水平和預警能力;推動完善轉移支付辦法,引導基層政府保護生態環境和改善民生,確保“一泓清水永續北上”。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生態環境部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