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路路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大力推行生態環境非現場執法的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答復如下:
正如您在建議中所言,深化科技賦能、強化數智支撐,大力推行非現場執法,加快形成智慧執法體系,對于提升執法效能、優化營商環境有著重要作用。近年來,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們不斷完善非現場執法頂層設計,穩步推進非現場執法試點,持續加強非現場支撐體系,初步建立了以自動監控為主的非現場執法監管體系。
一、關于完善非現場執法頂層設計
202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明確指出,“要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動監控為主的非現場監管執法體系,強化關鍵工況參數和用水用電等控制參數自動監測”。2024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強調,“大力推行非現場執法,加快形成智慧執法體系”。在全國生態環境工作會議上,黃潤秋部長明確要求,“要強化非現場執法手段”。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中,提出了安裝聯網自動監測設備的總體要求。在相關法規和制度建設方面,我部和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出臺了一系列行政規章和應用管理文件,進一步健全了技術標準規范體系。在《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現場監督檢查辦法》等部門規章中,細化了自動監控建設、運維、管理和執法應用要求;制定了30余個標準和技術規范指導自動監控建設、運行和維護;“兩高”司法解釋又明確了數據造假行為的處理規則。2023年,新修訂施行的《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進一步明確了非現場取得的自動監測數據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同時,根據工作需要,啟動《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修訂工作,目前已完成初稿修訂,正在根據法律專家和執法骨干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全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體系,以及初步建立的以自動監控為主的非現場執法監管體系,是推行非現場執法的有力支撐和重要保障。
二、關于開展非現場執法試點探索
為進一步推進非現場執法,加快形成智慧執法體系,提升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效能,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執法局充分發揮自動監控、衛星遙感等技術非現場監管作用,遠程分析識別問題線索,協同推進“線上+線下”兩個戰場,精準打擊環境違法行為。2023年,在重點區域大氣監督幫扶中精準發現問題企業1.6萬余家,推動解決涉氣環境問題3.2萬余個,實現污染物減排39.3萬噸,問題識別準確率已經達到85%以上。
地方各級生態環境部門不斷尋求突破創新,在非現場執法探索上取得一定成效。山東省探索開展“大數據+人工智能”非現場執法監管,打造數智化執法模式。重慶市聚焦智慧執法,建立“非現場監管發現線索+現場核實確認”的執法監管新模式。廣東省深圳市加大智慧監管執法系統建設力度,構建可視可溯可靠的非現場執法模式。
2024年,我部計劃在江蘇省、貴州省、浙江省寧波市、湖北省十堰市等地啟動非現場執法試點。試點地區將以推動非現場執法體系和能力建設為目標,在以下幾方面深入探索:一是完善非現場執法數據支撐體系,推動自動監測數據執法應用,規范電子證據法制審核和技術審核規則流程。二是強化智能監控體系建設,組建生態環境執法數據戰隊,加強污染源自動監控、用電監控算法研究和應用。三是構建生態環境安全保障智慧監控系統,拓展智慧化監管、調度、監督平臺功能,推動水質指紋溯源和污染源預警溯源監管平臺建設。我部將通過本次的試點,總結歸納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持續探索非現場執法,為全國非現場執法監管體系建設提供思路和范例。
三、關于加強非現場支撐體系
“十四五”期間,我部積極建設智慧高效的數字化治理體系,構建生態環境綜合管理信息化平臺,集成生態環境、氣象、水利、交通、電力等多源數據,形成環境質量、污染源、自然生態等九類數據資源,數據總量達到3.9個PB;建成了全球規模最大、要素齊全、布局科學合理的監測網絡體系,國家直接監測的站點達到3.3萬個;推動數據共享共用,向各地方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提供220余項數據資源共享服務;接入并綜合開發利用人口、法人、氣象、水利、電力等多源數據,數據潛能得到充分發揮,為進一步提升生態環境領域精準執法提供了大數據支撐。
同時,我部持續推進重點排污單位和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的排污單位依法安裝、使用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并聯網。截至2024年4月份,與我部聯網的重點排污單位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單位6萬余家,聯網的自動監測點位11萬余個,已基本建成覆蓋全國的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
四、下一步工作
我部將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大力拓展非現場監管的手段及應用,將其作為日常執法檢查的重要方式,進一步發揮污染源自動監控非現場執法監管作用,加快形成智慧執法體系。
一是持續推進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完善,進一步規范非現場執法的程序和機制,科學建立大數據采集分析、違法預警等工作程序,不斷加強非現場執法頂層設計。
二是加快推動各地非現場執法試點工作,指導各地科學制定試點方案,探索推進數智化監控體系建設,加強污染源自動監控算法研究,持續提升非現場執法監管能力。
三是持續強化非現場智能監控體系建設,打造以自動監控為主,視頻監控和用水、用電監控等物聯網監管手段為輔的非現場執法監管體系,積極利用走航車以及衛星遙感等科技手段,強化超標、異常等數據分析,精準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生態環境部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