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新弟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優化車用柴油機公告管理的建議”,由我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辦理。經認真研究,現答復如下:
我國重型貨車保有量近900萬輛,大氣污染物排放量較大,特別是氮氧化物,重型貨車排放已占汽車排放的80%以上。為防治柴油貨車大氣污染,我部積極推動標準升級,2018年6月,《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 17691—2018)發布,對柴油車及其發動機污染物排放型式檢驗提出了具體要求。2023年7月,我國全面實施重型車國六b排放標準,機動車和發動機生產企業積極開展相關工作,促進我國重型車產業綠色健康發展。
您提出的轉換國六排放監管模式、細化國六公告管理標準、簡化企業更名備案流程的建議,有利于降低企業運行成本,推動汽車產業健康發展。近年來,我們在優化排放管理、助力企業降本增效方面,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實施環保信息公開制度。為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法》要求,推進“放管服”改革,2016年8月,我部印發《關于開展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信息公開工作的公告》,對新生產、進口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實施環保信息公開管理,相關信息由企業自主公開,企業可按照市場需求和生產銷售情況安排信息公開時間和進度。
二是優化環保信息公開流程。為進一步便利企業開展機動車環保信息公開工作,解決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在廣泛聽取行業意見基礎上,我部于2024年1月發布《機動車環保信息公開技術規范》(HJ 1350—2024),進一步規范信息公開流程及公開內容變更、更正程序,明確檢驗機構聯網數據、型式檢驗信息內容等技術要求,相關變更、更正情況可于機動車環保信息公開隨車清單查詢。
三是完善機動車產品準入和強制認證。工業和信息化部優化重型柴油車產品準入管理,開展柴油機系族管理,明確同一型式判定條件,減輕企業負擔;對涉及發動機或者零部件生產企業更名等備案申請,企業可實現線上直接辦理。市場監管總局優化機動車強制性產品認證,對已有檢測報告的柴油機產品,不再要求重復檢測;發動機等零部件生產企業更名,可由汽車整車的認證委托人適時提交信息變更,新舊名稱在過渡期內均可使用,也無需再次進行產品檢測。
下一步,我部將進一步優化管理流程,加強溝通協調,積極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等有關部門研究論證,廣泛開展工作調研,在統籌考慮行業技術發展和環境保護要求基礎上,進一步推動機動車環保信息公開工作規范化、便捷化,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生態環境部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