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旺盛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國家支持內蒙古生態環境科技創新在內蒙古成立國家北方生態安全屏障研究中心的建議”,由我部辦理。經認真研究,答復如下: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把內蒙古建成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是立足全國發展大局確立的戰略定位,也是內蒙古必須自覺擔負起的重大責任。筑牢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對建設美麗內蒙古具有重要戰略意義。
近年來,我部高度重視內蒙古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和美麗內蒙古建設工作。2021年8月,我部與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簽署《建設亮麗內蒙古 筑牢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合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框架協議》),雙方聚焦“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目標任務,以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推動內蒙古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讓綠色發展成為內蒙古自治區的底色和名片。2023年12月,我部與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簽署《建設亮麗內蒙古 筑牢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合作框架協議補充事項備忘錄》,在原《框架協議》基礎上,進一步拓展合作范疇,明確從科學推進荒漠化綜合治理、深入開展環境污染防治、推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推動落實“兩個基地”建設相關任務和加強國際國內生態環境交流合作五個方面對內蒙古工作給予支持。
2024年4月,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與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聯合成立“北方生態安全屏障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北方中心)。北方中心旨在成為“北方生態安全屏障創新策源中心”“決策智庫和人才交流平臺”,深入推進生態環境領域科技創新,整合多方優勢資源,形成多學科交叉融合創新機制,圍繞筑牢我國北方生態安全屏障的關鍵技術開展集中攻關和應用示范,重點解決草原、森林、濕地生態系統保護修復,荒漠化綜合治理,環境污染防治,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等任務,提升創新策源能力,更好支撐生態環境領域的戰略咨詢與管理決策。
下一步,我部將進一步凝練“生態安全”和“生物多樣性”等方面的科技支撐需求,加強科技創新支持力度,積極推動包括北方生態安全屏障建設等方面的生態環境工作。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生態環境部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