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光華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支持江蘇開展太湖消納圈建設試點的建議”,由我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江蘇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辦理。經認真研究,答復如下。
一、關于推進太湖生態系統保護修復
國家高度重視太湖流域水生態保護修復工作。“十四五”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水利部等部門先后印發實施《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文件,以控源減污、生態擴容、科學調配、精準防控為主線,系統安排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修復、飲用水安全保障和高質量發展等重點任務。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江蘇省西太湖、洮滆片區及浙江省南太湖湖州段納入全國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與可持續發展試點,支持探索大型淺水湖泊治理經驗。我部配合財政部,為江蘇省、浙江省、上海市累計安排水污染防治資金47.9億元。其中,江蘇省25.5億元,支持推進太湖和周邊河道天然生境和水生植被恢復,有針對性地實施一批重大生態系統保護修復項目,逐步重構健康的太湖水域生態系統。
江蘇省持續提升環湖生態緩沖能力,環湖建成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以及省級以上濕地公園4處、濕地保護小區10處,濕地保護率達87.8%;加快新一輪生態清淤,2023年太湖湖體完成清淤450萬方,滆湖完成清淤395萬方,有效降低了底泥污染釋放。今年3月,具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的生態清淤平臺船正式投入使用,為精準離岸清淤提供了有力支撐。浙江省強化太湖流域水生態保護修復,湖州市啟動實施44個“水韻湖城”水生態修復工程,優化水網體系,建成太湖流域骨干水利工程7項,整治入太湖骨干河道13條,強化流域生態修復和系統保護。經過各方共同努力,2023年至今,太湖水質保持Ⅳ類,總磷濃度和水華暴發強度改善至2007年以來最好水平,主要入湖河流污染負荷明顯下降。
二、關于加強科技支撐和技術應用推廣
我部在《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實施方案》中,圍繞太湖水生態系統保護修復需求,開展了關鍵技術研發與小流域示范,共設置31個項目,下達中央財政經費18.7億元,研發集成了氮磷污染源治理-流域生態修復-湖體生境改善-生態管理等流域治理成套技術,建成200多項工程示范,出臺100多項標準規范,有力支撐了《江蘇省“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等落地實施。建成水環境模擬與污染控制、地表水環境有機污染物監測分析和湖泊污染控制等一批部級重點實驗室,圍繞水環境物理模擬、污染物質遷移狀況與轉化、湖泊富營養化機理等研究方向,積極支持湖泊流域基礎研究,推進研究成果轉化落地。水利部通過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長江黃河等重點流域水資源與水環境綜合治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長江水科學研究聯合基金、水利部重大科技項目計劃等,多渠道立項實施“長江中下游淺水湖泊顆粒物附著微生物介導的氮循環過程與機理”“太湖流域河湖濕地碳匯潛力評估方法研究”“太湖流域圩區管控措施研究”等項目,有效支撐流域生態保護與修復。
江蘇省加大省級專項資金對太湖保護修復科技專項支持力度,持續開展流域水生態系統觀測與演變規律、太湖草型生境系統修復等研究,同時在太湖東部、北部湖區試種沉水植物,著力打造“水下森林”,探索沿湖生態安全緩沖區和“生態島”試驗區建設。蘇州市吳中區采用太湖草—藻生態系統轉化關鍵因子調控技術,在水生植被保育、群落優化和應對植被二次污染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該技術也被用于常州市金壇區長蕩湖水環境綜合治理,在近岸區域形成了4.47平方公里的弱風浪區以及7.75公里長的淺水潛灘,恢復長蕩湖水生態。
三、關于提升環境監管能力
國家發展改革委充分發揮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省部際聯席會議機制作用,統籌協調各相關部門,細化實化重點目標任務,定期調度進展抓好落實。我部牽頭構建跨部門跨區域的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監測網絡,與自然資源、水利、農業等部門監測體系充分銜接,實現流域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等相關監測資源統籌和信息共享。水利部指導各地積極開展引江濟太、河湖生態修復、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等工作,強化流域多目標統籌調度,保障防洪、供水、水生態、水環境安全。
江蘇省生態環境、交通運輸、稅務、水利、電力、能源、數據管理等部門加強信息共享,應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無人機等新技術,緊盯太湖流域工業污染治理和工業廢水磷排放,建立流域“磷清單”和企業“磷賬本”動態管理制度;融合水、電、煤、氣用量等關鍵信息,集成整合到在線監控系統等平臺,形成“原料—產品—廢棄物”的全過程監管,提升環境監管效能。浙江省深化區域聯保共治,建立完善跨界河湖長協作機制,建立太湖流域片省級河湖長聯席會議制度。湖州市建立生態聯勤警務站15個,實施生態聯勤協作,與江蘇省無錫市簽訂太湖藍藻防控協作機制合作協議。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等部門,進一步深化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推進落實《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加快水生態修復治理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應用,全面提升太湖流域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成效。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生態環境部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