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固定污染源廢氣中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固定污染源廢氣中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氣相色譜法。
固定污染源廢氣 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HJ 38-2017代替HJ/T 38―1999)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ICP備案編號: 京ICP備05009132號
網站標識碼:bm17000009| 京公網安備 11040102700072號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ICP備案編號: 京ICP備05009132號
網站標識碼:bm17000009
京公網安備 1104010270007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