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法律,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推動屠宰及肉類加工業污染防治技術進步,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屠宰及肉類加工業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和噪聲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本標準的附錄A 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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